1. 理赔员在理赔工作中需明确交警认定书的重要性,它是认定交通事故事实的关键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能随意质疑其有效性。
2. 当理赔员对认定书有异议时,应按照合法程序申请复核,而非擅自否定其效力,这样能保证理赔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若有证据表明交警认定书存在错误或不公正,相关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但必须有充分证据支持,不能仅凭主观猜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明确了交警认定书的性质和作用,理赔员应以此为依据进行理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