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时,男方主张返还彩礼,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断,如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数额大且女方过错明显,可能判决女方适当返还部分彩礼,通常在彩礼总额的 30%50%左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若女方过错并非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或者双方已共同生活较长时间等,返还彩礼的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或不予返还。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