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男方先提出离婚,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彩礼不予返还。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时,男方可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具体返还比例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法律依据:
同上述解释第五条规定。
3、如果双方无法就彩礼返还事宜达成一致,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