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一年2个月有减刑可能。从法律角度看,我国刑法规定多种刑罚下的犯罪分子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能减刑,这体现了刑罚的教育和改造功能。一方面,只要罪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且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就有减刑机会,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必须减刑。另一方面,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法院提建议书,法院依据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表现,像劳动积极性、监规纪律遵守情况、立功与否等综合判断是否准予减刑和确定幅度。不过,减刑存在条件和程序限制。
解决措施和建议:
罪犯在服刑期间要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主动寻找立功机会,如检举揭发监狱内违法犯罪行为等。执行机关应公正地审查罪犯表现并及时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则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