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的损失界定可不是件简单事儿,得综合好多方面。就好比盖房子,得有个扎实的基础。通常是以违约行为让守约方遭受到的实际损失为根基,这里面既有直接损失,像合同本来能带来的利益就这么没了;也有能预见的间接损失,就像为了别让损失扩大而花的那些合理费用。要是合同里早就规定好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那就按约定来办;要是没约定,那就以实际损失为上限,而且不能超过违约方签合同的时候能想到或者应该想到的因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同时,守约方得拿出证据证明损失确实存在以及具体是多少,如果没法准确举证,那法院可能就会根据具体情况来酌情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总之,违约金损失的界定得把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情况都考虑到,得以公平合理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