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手打了别人且对方不原谅的情况下,刑罚的判定需根据伤害程度而定,具体如下:
1. 若造成的伤害较轻,仅为轻微破皮等不严重的情况:
(1)一般情形下,需被拘留五日至十日,同时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罚款;
(2)若情节稍轻,则拘留五日以下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
2. 若将人打伤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
(1)轻伤或更严重但未达重伤程度的,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
(2)若致人重伤,需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若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罚的判定需综合考虑案件的所有情况,例如打人的方式、伤者的受伤情况等。若存在主动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可在法定刑范围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