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可通过协议对婚内财产进行约定,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有效,能明确房产归属,离婚时可作为重要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2、若房产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虽协议约定一方所有,但在对外关系上,该房产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第三人知道该协议。例如,若第三人在与夫妻一方交易时不知道该协议存在,仍会将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3、为避免后续纠纷,最好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关事宜,并办理相应的公证等手续,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公证可以使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更有力的证明,减少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