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共同目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负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如为购买家庭住房贷款,此贷款即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 如果贷款明确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只是为了一方的个人消费如赌博等,那么该贷款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而由借款方个人承担。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