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了 1 年半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是符合减刑的条件,那就可以依法进行减刑。通常得做到认真遵守监规,好好接受教育改造,得有确实的悔改表现或者立下功劳等。
悔改表现具体来说,就是认罪悔罪,特别认真地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监规,积极地参加思想、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还得积极参加劳动,努力把劳动任务完成好等等。
立功表现像阻止别人实施犯罪活动;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的犯罪活动,或者提供很重要的破案线索,并且经查验是真实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之类的。
在刑罚执行期间,罪犯的减刑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会组成一个合议庭来进行审理,要是确实有悔改或者立功的事实,就会裁定给予减刑。减刑的幅度一般一次不超过 1 年有期徒刑,而且两次减刑之间得间隔 1 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