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原则:若为共同财产,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等判决。涉及未成年子女权益时,会考虑其生活学习等实际需求。例如婚后购买仅登记一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未取得方可得相应补偿。
2、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其名下且婚后未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