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父母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财产,这能充分体现父母的意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 若无遗嘱进行法定继承时,配偶、子女、父母通常共同继承。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