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残疾人,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抚养费。例如,某人月总收入为 5000 元,那么每月给付的抚养费在 1000 元(5000×20%)至 1500 元(5000×30%)之间。
2、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比如,某人月总收入 8000 元,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时,每月给付的抚养费在 1600 元(8000×20%)至 2400 元(8000×30%)之间,最多不超过 4000 元(8000×50%)。
3、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比如同行业平均年收入为 6 万元,负担一个子女抚养费时,每年抚养费约为 1.2 万元至 1.8 万元(60000×20%至 60000×30%),平均到每月约为 1000 元至 1500 元。
4、若有特殊情况,如残疾一方经济困难等,可适当调整抚养费数额。具体调整需综合考虑当地生活水平、子女实际需求等因素。例如当地生活水平较高,子女教育支出较大,即使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需求,可适当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