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未结婚,在判断是否可要求返还彩礼时,需明确具体情况。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是一种可主张返还彩礼的情形。例如,男方给了女方彩礼,但双方并未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这种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也可主张返还彩礼。比如,虽然领了结婚证,但婚后并未在一起生活,之后分手的,男方也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同样可要求返还彩礼。像男方在婚前给了女方大量彩礼,导致自己生活陷入困难,分手后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可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彩礼清单等,以证明彩礼的给付情况。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证据,依法作出判决。若符合返还条件,法院会判决对方返还彩礼,具体返还数额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