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范畴内,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1. 基本原则:按照子女实际的需求来定,同时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
2. 一般比例:通常以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给付抚养费。
3. 无固定收入情况:若没有固定收入,则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
4. 特殊情况:当出现特殊情况,例如孩子得了重大疾病或者上学等需要增加费用时,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5. 综合考量与调整:具体的抚养费数额要综合各方实际情况确定,并且能根据生活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
6. 协商不成的解决方式:若父母双方协商不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