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公证办理地点有多个,具体如下:
1. 住所地的公证机构;
2. 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
3. 行为地的公证机构;
4. 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办理时,一般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 双方的身份证,用于证明身份;
2. 户口簿,可显示家庭关系;
3. 离婚证,说明双方已离婚;
4. 离婚协议,其中有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
5. 孩子的出生证明,能证明孩子的身份和出生情况等。
公证员会仔细审核申请材料,若符合规定,便会出具公证书。
需注意,公证并非变更抚养权的必经程序。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若存在争议,则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