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只是发现配偶有婚外情行为,一般仅处于道德层面,法律较难直接干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虽对婚姻忠诚有规定,但此情形通常不构成直接可处理的法律事项。
2、若因婚外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3、要主张损害赔偿需有证据,如照片、聊天记录、证人等,证据不足可能难以获赔。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主张损害赔偿需有确凿证据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离婚损害赔偿案件中,主张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导致离婚及自身所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