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未明确约定居住问题,离婚后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女方继续住男方家可能侵犯男方居住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若男方同意女方继续居住且未作居住期限等限制,女方可继续居住,此情况未明确具体法律依据,但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行为,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
3. 若女方离婚后无其他住所,暂时住男方家有一定合理性,应尽量避免纠纷,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可就女方暂时居住事宜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