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领结婚证的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明确各自对财产的贡献,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分割。例如,共同购买的房产,可根据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
2、子女抚养问题上,同样先协商,考虑子女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因素。如一方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可能会更倾向于由这一方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意味着在很多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双方权益。比如在财产继承方面,同居伴侣可能无法像夫妻那样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配偶”通常是指法律上登记结婚的夫妻关系。
4、为避免后续法律纠纷和权益受损,结婚前办理结婚证是最为稳妥的做法。结婚证能明确双方的婚姻关系,在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