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出现两个人签字,这一般意味着他们要么是共同借款人,要么是共同保证人。
当是共同借款人时,他们需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扛起了借款的重担,债权人有权利让其中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一起把全部借款本息都还清。要是其中一方先把钱还了,那他之后可以向另一方要回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份额。
要是共同保证人的情况,在借款人没办法履行债务的时候,这两人就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先去找任何一个保证人让他承担保证责任,这个保证人承担了责任之后,既可以向借款人去追偿,也可以让其他保证人承担他们应该分担的那部分份额。
总之,不管是哪种情况,只要两人在借条上签了字,就都得一起对借款负责,而具体的责任形式得按照借条上的具体约定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