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制度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积极改造的一种激励措施。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若遵守监规、接受改造且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就能减刑,重大立功的应当减刑。比如判刑十四年的,执行七年以上才有减刑资格。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悔改或立功的,每次减刑最多一年;有重大立功的,一次最多减两年。不过,减刑年限由执行机关根据罪犯实际表现综合裁定,所以实际情况会有不同。
解决措施和建议:
对于服刑人员,应积极遵守监规,努力接受教育改造,争取立功表现以获得减刑机会。对于执行机关,要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全面考量服刑人员的表现,严格按照规定裁定减刑年限,确保减刑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