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有这样的规定:若一个人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若其能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便可以申请减刑。
关于减刑,具体规定如下:
1. 减刑次数通常无明确限制。
2. 减刑幅度需综合考虑罪犯在监狱里的改造表现等多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每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若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减刑幅度可适当放宽。
3.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例如,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三年六个月。
具体到每个罪犯的减刑幅度,由执行机关根据罪犯在监狱里的改造表现等情况作出裁定。
总之,法律对减刑有明确规定,旨在鼓励罪犯积极改造,重新回归社会。在实际操作中,执行机关会严格按规定办理减刑事宜,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