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只是单纯拿公司回扣,通常属于职务侵占或商业贿赂行为。如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为谋取交易优势而给予或收受财物等。例如,某销售在销售过程中私下收取供应商给予的回扣,这就可能构成商业贿赂。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 但如果拿回扣的行为伴有欺诈手段,如虚构交易、隐瞒真相等以骗取公司财物,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比如,某员工伪造交易合同,以此为由向公司索要回扣,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要根据具体行为和证据来判断拿公司回扣的行为性质,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定具体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