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与小三生了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需满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条件。
1. 构成重婚的情况:若老公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对外宣称是夫妻,且有相应的行为表现,像共同居住、参与社交活动时以夫妻身份示人等,通常构成重婚。
2. 不构成重婚的情况:只是生育孩子,但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双方只是偶尔发生关系后导致怀孕生子,不存在对外以夫妻相称等情形,一般不构成重婚。
具体判断需结合实际证据,如是否有同居事实、周围人的认知等。若有证据证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受害者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对方重婚罪的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