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被判处实刑服刑期间,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能够依法减刑。首先,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且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就可以减刑,减刑间隔一般为一年以上。其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像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且查证属实等就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最后,减刑的次数和幅度要综合罪犯实际表现、所犯罪行性质与情节等因素判断,由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报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为使减刑制度更好地执行,一方面,监狱应严格监管罪犯表现,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另一方面,法院在审核裁定减刑时要全面考量各项因素,确保减刑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