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民事案件中,一般原告先垫付律师费用,之后看判决结果,败诉方承担部分或全部,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原告胜诉,被告败诉,那被告可能需承担原告的部分律师费用。
2、行政案件中,除非法律特殊规定,否则律师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像《行政诉讼法》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在此过程中,律师费用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3、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困难等未委托辩护人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费用由国家承担,如《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