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执意离婚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如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感情破裂的认定因素较多,分居满一定年限(通常为两年)、重婚、家暴、虐待等情况都可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
3、若女方不同意离婚但男方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这体现了法律对事实的尊重和公正裁决。
4、若女方存在过错,如出轨等,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可能对男方有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5、但如果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未出现法定离婚情形,法院第一次通常不会判决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况。特殊情况需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判断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