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需以离婚为前提才可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3. 在具体判断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大小、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若存在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形,可能会酌情减少返还数额。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