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合同的违约金,通常是由合同的双方自己在合同里约定好的,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这方面的标准。
2. 一般来讲,违约金的数额最好别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若违约金定得太高或者太低,法院可能会进行调整。
3. 若合同里面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违约的一方需赔偿守约的一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其中包括合同履行之后能够获得的利益。
4. 损失赔偿的数额应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当,也包括合同履行之后可以得到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反合同的一方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能够预见到或者应该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会造成的损失。
5. 因此,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约定违约金的数额,这样就能更好地保障合同的履行,也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