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那些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接受刑罚执行的这段时间里,如果能认真遵守监规,还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的表现,或者有立功的表现,那就可以给他们减刑;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就应当给他们减刑。通常情况下,减刑之后实际要执行的刑期不能比原来判刑的期限少一半还少。就像那些被判处了十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理论上最多能减刑 7 年零 6 个月左右,不过实际能减几次以及减多少,得根据他们在服刑期间的具体表现等各种因素综合起来去判断,可不是固定的次数。并且每次减刑一般都要间隔一年以上,一次减刑最多也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啥的。具体的减刑情况,得由执行机关按照罪犯的改造表现等依法去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