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签合同时对合同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例如对合同关键条款理解有误,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2. 显失公平的合同:
订立合同时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等,导致一方遭受重大不利,这种显失公平的状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3. 一方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虚假情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此合同可被撤销。
4. 一方用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胁迫行为足以让对方产生恐惧,迫使其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这种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的。
5. 撤销途径:
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这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