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离婚后同居期间,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产生债务,一般来说,该债务由负债方自己承担,另一方通常没有法定的偿还责任。所以,在面对这类债务问题时,首先要确定债务是不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产生的,这是判断偿还责任的基础。
(二)判断债务用途:若债务是用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的生产经营或者生活消费等共同事务,比如为共同居住的房屋装修产生的债务,那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就需要共同偿还。因此,需要仔细分析债务的具体用途,看是否与双方共同事务相关。
(三)关注债权人举证:债权人若认为该债务是共同债务并起诉,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来判定。所以,要关注债权人是否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与双方有关。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力证据,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同居期间债务纠纷中,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双方共同的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共同事务,否则难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另一方一般不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