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在我国,从法律角度来讲,父亲的债款子女通常是没有义务偿还的。因为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简单说就是债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只对这些特定的当事人有约束力,父亲的债务是他自己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和子女没有直接关联。
(二)特殊情况: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父亲的债务清偿责任。这是基于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就是说继承人在享受继承遗产这个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比如父亲留下10万元遗产,同时有8万元债务,子女继承了这10万元遗产,那么就需要在这10万元的范围内偿还8万元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