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欠款处理的具体方式:
- 若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可先协商确定各自分担比例,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若欠款为一方个人债务,由欠债方个人承担,另一方无需负责。
2. 共同债务的范围:
- 包括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
- 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如共同投资生意等。
3. 个人债务的情形:
- 一方基于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如一方因个人消费购买奢侈品等。
- 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所负债务,这种债务明显与家庭生活无关,应由欠债方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