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个人债务一般由男方自行承担,这是基于通常的法律原则,即个人债务应由个人负责。例如,男方因个人消费如购买奢侈品而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其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有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需承担还款责任。比如男方为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而借款,此债务就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否则女方不承担还款义务。例如男方因个人投资失败且该投资与家庭生活无关而产生的巨额债务,女方无需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