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人身损害赔偿需提供身份证明、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材料。
法律解析:
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提供身份证明是明确赔偿主体的基础,病历资料能直观反映受伤状况和治疗经过,医疗费票据则是实际损失的有力证据。误工证明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因伤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证明能保障护理费用的合理诉求。若构成伤残,伤残鉴定报告依据法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进而准确计算赔偿数额。这些材料相互印证,共同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诉求的关键支撑。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遭遇人身损害赔偿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你提供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