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保险人在遭受第三方过错导致的损失时,若符合无责任代位追偿条件,保险人赔付后可取得追偿权。若追偿金额大于赔付金额,超出部分归被保险人;若追偿金额小于赔付金额,差额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无需再出钱。
2. 具体的操作和责任界定需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交强险的无责任代位追偿,通常保险人先行赔付后进行追偿,被保险人一般无需先出钱。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因不同的保险产品和法律规定而有所差异。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