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出轨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处理方式:
如果一方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这里的重婚就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通常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当出现这些情况,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就有权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夫妻欠款的法律问题及处理方式:
1. 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比如一方擅自对外借了大额款项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因为这些债务并非是为了家庭的正常生活开销,也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经营等合理用途。
2. 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住房贷款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生产经营,例如夫妻双方共同投资开办企业所产生的债务;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双方共同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等,那么这样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其中一方存在出轨行为,另一方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