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得明晰这部分财产的本质属性。倘若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已经离婚,在执行过程中也有可能牵涉到对共同财产中男方那部分份额的执行操作。反之,要是被执行的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那女方就有权提出执行异议。
提出执行异议需向执行法院递交相关材料,其中关键的是要提供能够证明被执行财产为个人财产的证据。比如,关于财产取得的具体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方式,是通过继承、赠与还是自身劳动所得;以及财产的来源,是来自女方的个人积蓄还是其他特定的渠道等方面的证据。
若这些证据足够充分,法院便会对其进行审查,然后裁定是否停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倘若法院驳回了女方的异议,女方也并非无计可施,她还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诉讼过程中,女方可以进一步主张自己对该财产拥有所有权,要求法院排除对该财产的执行行为,以确保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