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一百多元的东西,这毫无疑问属于盗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像超市这类常见的场所,如果有人实施了这样的盗窃行为,那么很可能会遭遇治安管理处罚。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当出现盗窃公私财物的情况时,一般会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同时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较为严重,那处罚就会升级,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如果是多次盗窃,这里的“多次”指的是在两年内有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即便每次的盗窃数额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但依然有可能构成盗窃罪。一旦构成盗窃罪,就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处罚。不过,单纯就单次盗窃一百多元的情况而言,通常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来处理的。这也提醒大家,不要因为盗窃金额较小就忽视其行为的违法性,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