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始于十六周岁。
当一个人年满十六周岁时,他就具备了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就意味着,从十六周岁这个关键节点往后,如果此人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且满足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那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后果。比如,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像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情况;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到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又或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给公私财物所有者造成重大损失;还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致使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无法正常进行公共活动等行为。一旦这些行为被认定,该人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从而受到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一个人未满十六周岁就实施了类似的寻衅滋事行为,通常是不会承担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的。但为了引导和教育这类未成年人,可能会采取其他的教育矫正措施,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严重性,避免他们在未来走上错误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