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确实是离婚时比较明确不被分割的部分。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婚前财产,建议在婚前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清晰的梳理,比如银行存款、房产等。可以保留相关的购买凭证、合同等证据,这样在万一面临离婚情况时,能够清晰地证明哪些是婚前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对于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在获得赔偿或补偿时就要注意明确其个人属性。比如在与用人单位或者赔偿方沟通时,明确这是自己个人权益所得。如果在离婚时,对方提出分割这部分财产,要能拿出相关的赔偿协议、法律判决书等文件来证明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涉及到遗嘱继承或者接受赠与,受赠方或者继承人要确保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的表述明确。例如在遗嘱中明确写明“XX财产由XX(自己名字)个人继承,与其他人无关”,或者赠与合同写明“赠与XX(自己名字)个人,为其单独所有”。同时也要保存好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的原件等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婚姻生活中就要注意区分哪些是专属于自己的生活用品,避免和夫妻共同财产混淆。比如在购买专用生活用品时尽量使用自己的个人资金,并且保存好购物发票等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