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遇到子女因突发疾病需要额外大额医疗费用这种特殊情况,首先应该收集好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如医院的收费单据、诊断证明等。这些凭证能够清楚地表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必要性。然后,与对方进行理性的沟通,向对方说明情况并要求支付合理范围内的额外费用。如果对方拒绝沟通或者拒绝支付,可以向其发送书面通知,明确阐述自己的要求以及依据(如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未排除这种情况等)。
(二)如果是一些超出常规生活开销而要求对方额外给钱被拒绝,首先要审视自己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确定自己的要求不合理,就不要强行索要。如果认为自己的要求有一定合理性,可以先查看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关于抚养费的具体规定,找出可能支持自己要求的条款,再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而自己又觉得非常有必要争取,可以考虑咨询律师,看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