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需向保管车辆的部门(如停车场等)主动申请预交停车费,要明确表达自己是事故车辆被法院保全后的申请人,按照规定标准缴纳费用。
2、停车费标准依据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申请人应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避免因不了解标准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案件审理结束后,要根据最终责任方来确定预交停车费的承担方。若对方为责任方且应承担停车费等费用,可从对方应赔偿款项中扣除;若己方为责任方,则需自行承担预交的停车费。
4、不同地区和不同保管单位的收费标准和操作流程存在差异,申请人在预交停车费时要提前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具体情况,以免出现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在事故车辆被法院保全的情况下,预交停车费属于保全措施的一部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