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忠诚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在司法实践中有更大可能被认可效力,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确保双方自愿签订。签订协议时,不存在一方被强迫、威胁等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情况,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2. 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比如不能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和社会的一般道德观念。
3. 约定需明确具体。要清楚地界定何种行为属于不忠行为,不能模糊不清。比如明确规定出轨、与他人同居等具体行为,当一方出现这些明确界定的不忠行为时,另一方“净身出户”,包括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份额等内容也要清晰明确。
(二)要避免出现导致忠诚协议无效的情形:
1. 不能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如果一方通过威胁、欺骗等手段让另一方签订协议,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2. 不能剥夺一方基本的生存权益。即使约定“净身出户”,也要保障一方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生存条件,不能让一方在“净身出户”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三)在拟定忠诚协议时,最好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专业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行为界定标准等,从而提高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