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婚前将自身的病史进行了隐瞒。倘若此病史对婚姻关系造成了极为重大的影响,像是极有可能致使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破裂等状况,那么男方就能够凭借这一点来向法院主张要求离婚。
在财产分割的环节,通常情况下不会因为女方隐瞒病史而给予其特殊的倾向。不过,如果该病史使得男方在婚姻生活中遭受到了经济方面的损失,又或者是精神上受到了损害,男方就可以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与此同时,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相关判决会全面地考虑子女自身的利益以及双方所具备的抚养能力等各种因素,然后以此来作出最终的判决。
总之,离婚判决必须依据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以及判定,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