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尝试友好协商
离婚后若前夫不抚养儿子,首先可以和前夫心平气和地沟通交流,明确指出他作为父亲应当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包括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等。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有可能促使前夫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主动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职责。
(二)提起诉讼
如果协商没有取得理想的结果,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在起诉时,要认真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离婚协议,它能清晰地表明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问题的约定;孩子的出生证明则可以确切地证明亲子关系,从而确定前夫应当承担的抚养责任。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全面审查具体情况,然后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通常会要求前夫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支付抚养费,一直到孩子成年或者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三)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前夫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依然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拥有一系列的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可以直接从前夫的工资账户中扣除相应的抚养费,以确保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所需得到保障。
(四)寻求外部帮助
除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外,还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构寻求帮助。这些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协助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