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法院通知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的方式:
直接送达裁定书:法院会安排工作人员将裁定书直接交给被执行人,确保被执行人能及时收到相关裁定,清楚知晓自己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邮寄送达:通过邮政等方式将裁定书寄给被执行人,这种方式适用于被执行人住所明确且方便接收邮件的情况,以保证通知能准确到达被执行人手中。
(二)通知内容方面:
限制范围:会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具体不能进行的高消费行为,像不得乘坐飞机头等舱,不能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让被执行人清楚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限制起始时间:告知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从什么时候开始,使被执行人对限制期限有清晰的认识。
(三)被执行人有异议时的处理:
若被执行人对限制高消费的裁定存在不同意见,可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复议申请。一般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提交书面的复议申请材料,说明自己的异议理由和相关依据,等待法院进一步审查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对限制消费令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