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不同于婚姻关系,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协商按协商结果,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情况判决。
法律解析:
1、同居期间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是因为同居关系缺乏婚姻关系的法定性。分割时考虑贡献大小、照顾无过错方等因素,体现公平合理原则。例如双方共同经营生意,投入多的一方在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2、共同购置财产,一方有出资证据则认定为该方所有,保障出资方权益。个人生活用品归个人,符合生活常理。
3、维权时收集财产购置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据至关重要,明确同居起止时间也影响财产分割。比如确定同居期间购置房产的归属,起止时间能辅助判断是否为同居共有财产。
若在同居财产分割中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