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责任认定书主要作用是明确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划分,它只是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并非最终结案标志。
2. 结案需满足多种条件,如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若一方对责任认定不服,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复核程序且复核结果出来等。
3. 仅出责任认定书而赔偿等事宜未处理完,案件仍处于未结案状态,可能导致后续其他纠纷或诉讼,如未履行赔偿协议引发的新诉讼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