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夫妻分居了四年然后去起诉离婚,这时候法院得依据具体的状况来判定到底准不准离婚。其中,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了两年,这可是法定的能够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不过,法院判决离婚可不是只看这一个条件,还得综合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比如说双方的感情到底有没有真的破裂之类的。要是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分居的这个事实以及感情已经破裂了,像分居期间的证人说的话,还有通信的记录之类的,那么离婚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并且还有和好的可能,那法院也许就会判决不准离婚,这时候原告就得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再去起诉一次。所以说,夫妻分居四年去起诉离婚,是有比较大的机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可也不能绝对地就说一定可以直接离婚。